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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进入防雷检测领域遭遇尴尬

文章出处:作者:河南卓美防雷公司|郑州防雷检测工程施工|重庆避雷针避雷器发表时间:2018-11-13 20:48:26
  河南华晟防雷检测技术有限义务公司(以下简称华晟公司)是一家从事防雷设备检测业务的民营企业。今年3月份,该公司对郑州市的几家企业提供了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但让他们意想不到的是,检测完成后,他们不只没拿到检测费,还收到了当地气候部门的罚单。

  有效还是无效:

  对一次检测的对立判别

  今年3月28日至30日期间,华晟公司派员来到郑州,先后对陕西新南方石油展开有限公司、郑州运达能源有限公司公交南站加气站、郑州金正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加油站等多家企业的雷电防护装置中止了检测,并出具了相关检测报告。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被检测公司担任人向记者反映,华晟公司所做的检测比较认真,检测费用也低得多,检测一次的费用大约为40多万元。而做同样的检测,郑州市气候局指定的5家企业则至少需求100万元。

  对华晟公司来说,拓展了新的市场,对几家被检测单位来说,俭省了相关费用,这本应是双赢的好事。但是,此后不久发作的事情让华晟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筑堕入困惑。

  5月18日,华晟公司收到郑州市气候局发出的《行政处分告知书》,该告知书指出华晟公司无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恳求其中止违法行为,追缴违法所得,并拟罚款8万元。

  与此同时,陕西新南方石油展开有限公司等被华晟公司检测过的企业也收到郑州市气候局发来的《防雷电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通知书指出这些企业防雷装置未检测。6月8日,郑州市气候局对新南方公司等发出《行政处分决议书》,做出“责令中止违法行为”和“罚款钱2万元”的处分决议。

  华晟公司之前曾经对河南、广东的20多家企业提供了相关检测业务,10月15日记者采访了王建筑,“检测都中止得很顺利,唯独在郑州市遇到了这种情况。”王建筑一脸无法。

  “我们依据的是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资质是国度质检总局颁发的CMA认证,这个资质在全国都是合法的。”王建筑向记者出示了华晟公司相关资质文件。华晟公司《停业执照》中“运营范围”一栏包括“防雷检测”,质检部门出具的《计量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括“防雷电检测”。

  “既然有这些证明文件,华晟公司怎样会是‘不合法资质单位’?”王建筑怎样都想不通。

  检测企业:

  气候部门涉嫌限制市场竞争

  “以前,这些企业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业务都是由郑州市气候局指定的5家检测机构中止,而这5家机构均是由市、县原防雷中心改名而来,机构间相互抱团,各管一片,郑州市的防雷检测市场不时处于垄断状态。”王建筑通知记者,今年3月份,郑州市气候局还曾在《郑州日报》上发出《郑州市气候局关于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单位的公告》,声明郑州市范围内只需天宇公司等五家检测企业为合法检测机构,其他未经容许的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防雷装置检测活动。王建筑以为,在这个范畴,气候部门涉嫌滥用行政权益限制竞争。

  据多家企业反映,2015年以前,郑州市各企业的防雷检测由气候局下属防雷中心中止。2015年,国务院出台《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别离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推行简政放权,遏止政府机关参与运营性活动后,郑州市气候局将原防雷中心做了改动,成立了天宇防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法人李某就是原防雷中心主任。

  “华晟公司没有经过质检局的计量认证(CMA),只持有气候局内部颁发的防雷检测资质,他们的检测主体就合法吗?检测结果就具有法律效能吗?”多家企业担任人质疑。

  “郑州市气候局既具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市场的行政执法职能,又从事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业务,既当‘裁判员’又是‘运发起’。这样的市场能真正放开吗?”有关人士指出。

  “由于被检测企业纷繁收到‘罚单’,所以被检测企业均暂时拒绝支付费用。”王建筑对记者说,公司投入了大量的人员和设备,得到的却是一纸处分通知书。

  据悉,被华晟公司检测过的某企业于6月份向郑州市秦都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指出郑州市气候局滥用行政权益扫除、限制竞争行为,央求撤销郑州市气候局行政处分决议。目前此案还在审理中。

  郑州气候局:

  检测企业须有气候部门颁发资质

  针对这个问题,郑州市气候局副局长周德宏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郑州市气候局对华晟公司做出的行政处分完好合法。“我们判别企业能否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是看有没有上级气候部门颁发的资质证明,没有气候部门的批准,这个检测就是违法的。资质证书由省气候局颁发,有了气候局颁发的资质证,企业就可以来郑州展开相应的检测业务,我们关于有资质的企业来郑州市检测是欢迎的。”

  当记者讯问郑州市气候局指定的5家检测机构有没有经过质检局的计量认证时,周德宏表示对此不了解,他们的工作依据是《气候灾害防御条例》。“不管是被检测的企业,还是检测的企业,都要有资质,没有资质的单位中止检测一旦出了问题,我们就负有监管义务。”

  华晟公司相关人士反映,气候局一方面说谁都可以来申请资质,另一方面又几乎从不给民营企业颁发资质。关于民营企业反映的气候部门目前只对其原下属的检测机构颁发资质证书,民营企业根本拿不到气候部门的资质证书这一说法,周德宏表示,不清楚能否有民营企业获得气候部门相关资质证书,市级气候部门只是执行上级的规则。

  法学专家:

  相关部门应有包容和突破认识

  记者了解到,在全省各个地市普遍都存在民营企业进驻防雷范畴困难的问题。对此,11月14日记者采访了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彭涛,他以为,在对防雷检测资质的认定方面,气候部门依据的是2010年出台的《气候灾害防御条例》,华晟公司所依据的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法律抵触是招致华晟公司目前面临困境的最大缘由。

  “一方面,《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属于普通性规则,其效能低于《气候灾害防御条例》。另一方面,《气候灾害防御条例》于2010年出台之后,我国不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革新,简政放权,推进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展开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效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该《条例》也应随着社会、行业展开现状与时俱进。”彭涛说,“有关部门应从立法的层面着手,让立法能够跟得上社会展开的步伐,中央政府也应尽可能为民营企业创造更大的展开空间,将市场能够管理好的事项出借市场。”

  “华晟公司能够顺利在其他省份展开业务,证明那些省份认可其资质,说明这些省份能够从理论动身,鼓舞支持民营企业的展开。对此,相关部门也应该有包容和突破认识,而不应该设置隐形壁垒。”彭涛说,有一些看似放开的市场范畴,理论上由于种种限制,民营企业根本无法进入,这些范畴应该成为突破的重点。关键还有一点,民企进入防雷检测这个行业,检测费用降低,减轻了被检测企业的担负,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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